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建办村函〔2020〕39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农村人居情况整治事情,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我部决定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推荐认定事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部分要认真遴选并推荐代表性强、事情积极性高、示范经验突出、乡村人居情况整治效果好的县(市、区)。
�。ㄒ唬┥钗鬯吵镏卫矸矫�。县域生活污水获得统筹治理,县城、乡镇、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结构合理、衔接有序,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乡村合理延伸笼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水情况治理、生态情况改善等有效衔接。
�。ǘ┥钗鬯占矫�。县域农村生活污水获得有效收集,不保存污水横流现象。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日常管护到位。
�。ㄈ┥钗鬯矸矫�。因地制宜接纳集中与疏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了全笼罩。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收集的生活污水获得有效处理。
�。ㄋ模┪菜欧庞肜梅矫�。严格执行相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尾水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有条件地区尾水实现了合理有效的资源化利用。
�。ㄎ澹┰诵泄芑し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用度纳入了财务预算,建立合理有效的用度分�;�。实施了县镇村联动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政府、社会、村民三方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二、推荐认定
�。ㄒ唬┩萍雒�。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部分推荐不凌驾2个切合条件的候选示范县(市、区)。已纳入我部2016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的,不再列入此次推荐名单。
�。ǘ┳疑蟛�。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候选示范县(市、区)进行评审,切合条件的县(市、区)将认定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
三、推荐质料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部分要组织有关县(市、区)认真准备质料,并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推荐名单和质料报送我部村镇建设司。
联 系 人:周文理
联系电话:010-58934567 5893312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7日
(此件有删减)